邹高飞律师

邹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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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

当事人聘请律师的十大误区

来源:邹高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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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聘请律师的十大误区

当事人大多第一次聘请律师,对律师这个行业存在着较多未知,容易聘请表面光鲜、嘴皮子利索但是和案件专业性不一致的律师,从而导致案件出现不利的结果。作为一名律师,本文简要探讨当事人聘请律师的若干误区。

一、倾向全面赞同自己观点的律师

有些当事人与律师交谈时,容不得律师指出其事实和法律认识上的偏差,倾向与附和自己观点的律师。容不得律师与自己观点不一致,不是怀疑律师的法学水平就是怀疑律师偏袒对方。反倒是一味附和当事人,顺着他们的意愿的律师能博得他们好感。仔细想一下,如果当事人知晓法律,就没有必要咨询律师,之所以咨询律师,肯定是觉得自己需要律师的指点。一方面想得到律师的指点,一方面又不肯正确对待律师的不同声音,这不是自寻烦恼吗?

二、认为律师给出胜诉的承诺就是好律师

有些当事人喜欢问律师“这案子有几成把握”,倘若律师说没有问题一定能够胜诉,便皆大欢喜;如果律师说案件复杂现在无法下定论,即使给出几成把握的观点也是律师依据现有的证据资料的判断不代表最终的结论,便怀疑律师的水平,另寻高明去了。影响案件判决结果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如果律师出纳案件一定胜诉,不仅仅是违反律师执业规范,也是不负责任的瞎说,更是为了拿下代理费用而忽悠当事人。律师的职责是尽力帮助当事人,发现和提交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而无法决定案件的最终结果。

三、过高地看重律师的学历

有些当事人过高地看重律师的学历,以为博士一定强过硕士,本科一定强过专科,却不知道有“傻博士、呆硕士”一说。我曾目睹一硕士学位的律师在法庭上旁征博引时被法官训斥“不需要给法官普法”。做案子不是以学历论输赢,靠的是自己对法律的感悟、理解和实践。奢望引用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专家观点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观点,多数时候没有什么作用;即使你才富五车而没有法律法规和实践生活的磨练,总归是个刚入行的雏鸟律师。在我看来,高学历固然通过了法学知识的洗礼,但是高学历没有机敏的反应能力更实惠,高学历如果未与法学实践经验相结合就会害人害己。

四、过分看重律师的穿着打扮

有些当事人以为穿着一丝不苟、一身时髦行头的律师一定是值得信赖的律师,却不知道,有些表面光鲜的律师,代理词、辩护词写得多么杂乱无章甚至是理屈词穷。我个人认为,穿着打扮属于个人爱好,只要不有碍观瞻,穿休闲一点也好,穿正装打领带也好,都没有什么值得过多关注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律师也是有的,当然,我们也不可能指望浑身汗臭的律师有多么高的水平,凡事,过犹不及。不过在正式场合,比如庭审、接待当事人还是以职业装较为庄重。

五、迷信律师自我吹嘘的社会背景

现实中也的确许多阴暗面,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现实的中国社会逐步向法制社会迈进,以为有社会背景有关系就能摆平一切是狂妄的无知的。当然,以为司法实践中没有认为因素干扰也是幼稚的与可笑的,关键问题是如何把握一个度。不考虑人际关系等表面的因素固然不可取,但不考虑律师的法律水平、案件的实际情况、办案经验和诚实守信的办案作风,一味地指望律师通过人际关系满足自己的要求也是与虎谋皮、缘木求鱼,极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六、喜欢敢于和法官叫板的律师

有些律师喜欢在法庭上不切实际地天马行空地慷慨陈词,更有律师喜欢顶撞法官,显得自己对这案件十分上心,由此也便博得了某些当事人的赞赏。律师尊重法官、法官敬畏法律。再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切忌和法官叫板,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当前的案件律师可能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但是保不齐下一个案件有可能就落在了曾经被你收拾的颜面尽失的法官或者其要好的同事的手上。我认为,律师尊重法官、尊重法庭,敬畏法律,不要无理取闹;即使自己有十分的把握,也要给予法官留有尊严。当然,在法官诋毁律师人格和挑唆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时,作为律师一定要毫不手软地秋风扫落叶式的还击。

七、偏爱收费低的律师

较多当事人最关心的不是律师的能力与水平,而是律师费用的高低,口中还念念有词,“我咨询好多律师了,他们说收费没有这么高”。遇见这样的当事人,我本来还打算予以适当照顾,此时也绝对不肯少收一分钱,宁愿这个案件不接,也要直接打发走。毋庸置疑,便宜也可能买到好货的情形也是有可能存在的,我们律师行业也存在这样的情况,但是有可能一开始收取的费用比较低,后面一些其他五花八门的费用会让当事人应接不暇。当事人都五星级的酒店和三星级的酒店服务和收费不一样,却对律师费如此斤斤计较。“他们也知道自己有病时找专家医生,专家医生的挂号费是一般医生的上百倍,可对解决自己大麻烦的律师要求收费低。他们是不想解决好麻烦”的心态来寻找处理他们一生中可能只遇到的法律问题。

八、以为需要给律师送礼

我曾经遇见过不少当事人,要么请客,要么送东西,还不停地叮嘱,“你多费心啊”,他们不知道,决大多数律师接手案子以后会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力以赴做好案子的,仿佛律师不得点额外的好处不肯用心做案子一样。律师在目前的执业环境下,其境况其实和商人没有多大区别,也是要讲究信誉的,案子做输了,律师和当事人两败俱伤,成功了,一荣俱荣。我相信没有人会聘请老是输案子的律师的,明白了这道理,就别再犯糊涂给律师送礼了。

九、把自己当做上帝让律师应该随传随到

曾经遇见这样的当事人,事先不预约,忽然赶到办公室找我,恰巧我去看守所会见,便不高兴了,“你这么忙啊,不会没有时间顾及我们的案子吧”。还有的当事人半夜里来电话,通知第二天一早去当事人的办公室商谈案件情况。这样的当事人实在不了解律师的工作,他们以为律师接受案子以后便只能专心办这一件案子,不能再忙别的,他们不知道律师也要生存,如果律师只做一件案子,除非案子标的额相当大,否则律师会饿死的。另外这样的当事人基本上不通晓待人接物常情与商务礼仪。就是走亲戚逛朋友也要和亲戚朋友提前通知一下;和商务合作伙伴洽谈业务也是需要提前预约的;何况面对的是争分夺秒忙得一溜烟的律师。所以提前和律师预约,不仅是一个人的基本素养,也是一个基本的商务礼仪。

十、认为“有理”一定能“走遍天下”就能打赢官司

我曾遇见许多这样的当事人,对于自己的主张没有证据支持,却用“天地良心、事实的确如此”之类的誓言向律师表白自己的言之有据。他们以为法官会像神明一样查明一切真相,当你告诉他们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诉讼之王”时,他们又说可以叫法官去调查。这样的当事人不知道也不理解诉讼制度设定的一些举证规则。现行诉讼制度下,法院对事实的认定基本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合乎规则的证据支持,就只能接受败诉的结果,即使你的理由再重复。

做出寻找律师的误区,聘请适合自己和适合案件实际情况的律师,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律师的帮助中得到更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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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邹高飞
  • 执业律所: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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