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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诚信社会势在必行

来源:邹高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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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诚信社会势在必行

曾经被中国社会广为推崇和实践的诚信,到了当今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蜕变。有毒馒头、瘦肉精、楼倒倒、楼脆脆、大桥垮塌、学术造假、论文抄袭、京官空降、跨省追捕、佘祥林案、杜培武案、任人唯亲、溜须拍马、阿谀逢迎、80老妪倒地无人敢扶;可以说是从食品到工程建设,从商业到体育,从教育到行政,从伦理到制度,处处充斥着虚假。“诚信与我们的社会形态也有一定的关系。在古代是熟人社会,诚信的品质容易验证和得到认可。可现代社会是陌生人社会,诚信的验证本就不易,诚信的制度如信用体系等都还没有建立起来,原来熟人社会的诚信传统却已被打破。在这样新旧交替的时刻,诚信就颇显珍贵了。”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教师陈洁一语中的。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我们人类社会一项共有的根本道德原则和行为准则,是我国自古以来尊奉的道德原则和立身治国之本,也应是当前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司法、教育、商业等活动中的一条重要原则。一个社会能否稳定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诚信素质和诚信意识。而构建和谐社会最主要的一点是需要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宽容,这种信任和宽容,主要依赖于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具有诚实信用之态度,也就是诚信美德和诚信制度。由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急功近利、只重结果不计过程的错误思想的侵蚀,“诚信”意识在人们头脑中逐渐淡漠了甚至于遗忘了,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日益盛行,不规范、不合法、弄虚作假的事情屡有发生。“不讲诚信,欺骗和虚假将成为社会公害”。假若这一社会公害持续扩大,不但会严重破坏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且会引发人们对他人、对社会、对道德规范和法律、对政府和国家乃至对执政党的信任危机,使个人丧失人格,使法律丧失威严,使道德丧失魅力,使政府丧失民心。

诚信教育关注人的完整性与生活的完整性,尊重社会个体人格尊严和道德创造的丰富性。这是诚信教育以人为本的真正内涵。为此,诚信教育要创造出有利于个体道德发展的合乎人性的环境,以宽容、健康、快乐、向善的精神开展诚信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强化诚信教育,人人都必须从诚信做起。诚信教育,既是立人之本,而最终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本。

当今中国社会,诚信美德却在退化,诚信教育脱离社会生活实际,缺少针对性、现实性,影响了诚信教育的实效性,一方面,诚信教育内容重复,重规范、轻实践的实际认知,把目标当起点,急功近利,简单地进行道德规范的灌输。另一方面,对教育对象的批判和反思能力的培养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诚信教育的内容基本上是以绝对真理的形式呈现出来的,阻碍了社会大众的价值批判能力和创造性人格的培养。

时至今日,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诚信教育和诚信建设呢,让社会充满诚信的阳光?

第一,诚信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互动的、全而的系统工程,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中,个人是基础,企业是重点,政府才是关键,政府应在诚信建设的过程中发挥旗帜、导向、表率作用。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为推动诚信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系统和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必须积极正视这些问题,科学界定政府行为的方式、范围和程度。更好地发挥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以制度创新打造诚信政府。首先,创建和完善社会参与政府决策的机制。其次,大力促进信息公开,透明行政。再次,要制约政府权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实现依法行政。
  ()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没有道德约束的诚信体系是不牢固的,没有道德内涵的诚信制度是没有生命力的,也是空洞和虚伪的。实施道德教育才是诚信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道德教育置于诚信建设的重要地位是当务之急。
  ()促进行政方式由“政府主导模式”向“政府支持模式”的转变。我国政府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已习惯了以自身为主导的行为模式,在计划经济的竞技场上既做“运动员”又做“教练员”和“裁判员”。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应着力改变自己以往所扮演的角色,从具体的微观事务中解脱出来,重点做好对诚信服务市场的“规划引导、建章立制”,认真做好服务与保障工作,为社会诚信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制体系。政府应组织专门的人员或设立相应机构研究影响我国诚信建设的制度性障碍,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有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应该借鉴外国有益经验及成果,加快诚信制度建设步伐。

在所有的社会信誉中,领导机关的信誉至关重要。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和职能部门的表率作用,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证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严格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杜绝权大于法的不良现象,干部的选任、升迁和处罚,都要严守法制,发挥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重要作用,避免走过场。政府要担当起诚信教育和建设的重任,在全社会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和强有力的舆论氛围,高度重视对公民、企业的教育引导,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和道德修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把政府各部门、企业与公民的诚信表现同他们的切身利益直接紧密联系起来。进行诚信教育和诚信建设,政府应切实遵守与执行法律和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二,铸造诚信社会风尚,还要从娃娃抓起,从青少年抓起。诚信友爱是现代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立身之本,是每个人思想道德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青少年是社会中最有朝气、最具有创新精神、最易接受新鲜事物的群体,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有希望则国就有希望。现在的青少年若干年后将走向社会,他们的信用意识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们民族的生存与发展状态。当代青少年应立志以振兴中华为己任,而诚信乃是立志的根基,无诚信何谈立志,即便立志也是空话。青少年求识欲强,可塑性强,是进行诚信教育的好时机,而且,这一时期培育起来的诚信,比较牢固,好坚持,不易蜕变,因而,我们的诚信教育必须从我们的青少年抓起,将青少年的诚信教育进行到底。

第三,大众媒体要成为诚信教育和诚信建设的主阵地,应以诚信教育为抓手,将诚信教育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充分挖掘、利用和传播传统美德中有关诚信内容的格言、成语、楷模、典故、故事等,通过电影、电视、网络、广播、杂志、期刊、公益广告等形式,调动社会大众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中,促使社会大众感受、体会诚信是做人的根本。培养诚实守信的品质,教会做人,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进程中道德诚信建设对媒体的新要求。

第四,进行诚信教育,构建诚信社会,企业责无旁贷。

应把程序和法治融入企业灵魂,促进广大企业紧紧围绕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广泛开展企业诚信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紧紧围绕职工关心的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工伤鉴定、劳动争议等热点问题,大力开展“企业诚信与法治建设”活动,使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以开展创建“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为抓手,大力推动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构建企业诚信。

第五,进行诚信教育,构建诚信社会,也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公民个人要养成讲诚信的生活习惯,把诚信看成是一种美德,崇尚诚信、实践诚信,每个公民都应当摒弃弄虚作假、不讲诚信,欺骗和虚伪、溜须拍马、阿谀逢迎、急功近利、只重结果不计过程等陈旧观念,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细微之处做起。如果人人都能把诚信意识渗透和行动至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中国将重现礼仪之邦的光辉形象。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诚信友爱,纵观全局,构建诚信社会势在必行,作为社会个体的国家、政府和公民必须崇尚法治、拒绝人治。改变重关系,轻能力;重权力、轻法律等愚昧观念。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每个人做起,让我们的政府、企业、公民都拥有一张‘诚信’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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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邹高飞
  • 执业律所: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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