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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机长野蛮拒载  乘客权益谁来保障

来源:邹高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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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机长野蛮拒载  乘客权益谁来保障

 

三名乘客登机后临时改换座位,与南航机组人员发生争执,机长以“危及飞行安全”为由报请警察将乘客请出机舱,并断然拒绝他们登机——发生在69日的这起国内少见的航空公司“拒载”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1 69日,乘客汪先生等三人乘坐中国南方航空公司CZ6800航班,从昆明飞回上海。登机牌信息显示,三人座位位于机舱后部。登机后,三人看到经济舱第一排左边还有三个空位,就想更换座位。汪先生陈述,“我们刚坐下,机组乘务人员走过来说,这里是高端客位区,是留给经济舱全价票乘客的,并要求我们坐回原位。”汪先生等人随即说明他们愿意负担费用将舱位调整为高端客位区。但是,乘务人员解释,调整舱位是地面上的事情,飞机上无法办理。汪先生提出请乘务人员去找地面的工作人员上机协商办理,大约过了5分钟,机组又来了一个人对我们说,请你们坐到后面的座位上去。汪先生等三人服从机组人员的安排,回到后排自己的座位。又过了一会儿,汪先生等三人被警察以“危及飞行安全”带下飞机。经调解后,汪先生等同意道歉,但南航机长并不准许他们返机回沪。汪先生等三人只好改乘其他航班返回上海。

航空业内资深人士指出,一般情况下,飞机乘客是可以提出改换座位的,但需征得机组人员的同意,还须考虑是否影响到飞机的配载平衡以及飞行安全。飞机上座位除乘务人员外,还包括空警座位是不允许普通乘客乘坐。根据我国有关航空安保条例规定,机长对每次飞行负有安全责任。,乘客与乘务员发生冲突、乘客任意选择座位会影响飞机配载平衡危及安全等,都会被视为非法干扰飞行安全,机长有单独对乘客作处理的权力。

   笔者认为飞机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机长在机舱内扮演着“船长”或等同于“法官”等重要角色,担负着保障航空器和飞行安全的重要职责,法规对其赋予较高的权力与管理权限。但机长行使权力不能随心所欲,而要在法规的授权范畴内进行。在此事件中,机长对旅客不遵守航空规制的行为反应过度和过火了,在乘客已按机组人员要求坐回座位后,实际上已对飞行安全不再构成威胁,机长把旅客赶下飞机,并拒绝乘客登机,纯属滥用职权。航空公司内部应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而包括机长在内的机组人员则更应加强自律,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个人修养和航空服务质量。民航局应加强对民用航空公司监督管理,提高民用航空公司为人民服务水平,杜绝“拒载”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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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邹高飞
  • 执业律所: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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